殡葬管理办法(草案)政府常务会议 8
21 ***殡葬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和服务,推进殡葬改革,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树立殡葬文明新风,根据《XX 县区殡葬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殡葬管理坚持积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四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和改造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建立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和殡葬管理执法队伍,将殡葬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民政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发改、国土、住建、卫生、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宗教、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铜城工业园区、新窑 XX 县区工业开发管委会及县直各有关部门应为城市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特困人员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减免费用由相关乡镇、单位负担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铜城工业园区、新窑 XX 县区工业开发管委会应当根据人口、交通、土地、设施配置和群众接受程度等因素,提出本辖区内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意见
县人民政府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提出划定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每 5 年调整一次
第八条有关部门、单位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工作,倡导文明、环保、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
第二章火葬与土葬改革区的划分 第九条 全市设三个火葬区,即
平凉火葬区、华亭火葬区(包括华亭、灵台、崇信三个县)和静宁火葬区
***火葬区范围包括锦屏街道办、新窑 XX 县区工业开发管委会的 4 个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