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局公务员登记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局机关公务员登记工作,确保公务员法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发[20XX]9号、黔党发[20XX]10号及___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___市公务员范围规定》、《___市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讨论研究,特制定公务员登记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和市的总体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纪律,平衡推进,分步实施,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机关工作的连续性,实现规范管理,为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登记的对象和条件公务员登记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牵涉面广,涉及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认定和切身利益,因此,必须严格程序,严格纪律,统一标准,统一口径,保证公务员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公务员登记应当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进行,登记的对象和条件主要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且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1、已参加国家公务员过渡的人员;2、20XX年6月12日后统一公开招考,并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录用的人员;3、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安置到公务员岗位上的军转干部;4、在机关任副县级以上职务人员;5、在公务员岗位上由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且一直在公务员岗位的人员
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暂缓登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登记;20XX年6月12日前进入机关,属国家正式干部至今第1页共2页仍在公务员岗位且在编在职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暂缓登记;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核尚未结案的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由于单位超编不能登记的人员,待单位自然减员后登记
其他使用地方自定编制的人员以及参公管理的单位,待中央有关规定明确后,分别组织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