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斗争,促进全市行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制定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履行的职责的制度
其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治政,强化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责任感,提高自觉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格局;为创建文明行业,保障漳州烟草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需要,按照坚持党组(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监督落实的领导机制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原则,把责任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及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与升降使用、奖惩挂钩
第二章责任人、责任对象第四条我市烟草各级党政组织及其领导成员是本“责任制”的既定“责任人”
在本单位、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反腐斗争中,一把手负主要领导责任;副职领导根据其对责任对象所负的领导责任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五条市局党组及市局(分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局(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县(市)局(公司)党支部及领导班子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市局(分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对市局机关和全市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第1页共6页理等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市局机关的部门正职XX县区(市)局(公司)的领导干部,除属其分工管理范围的应负主要责任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