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区房产新政《XX 县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实施意见》 9 月 28 日,XX 县区政府印发《XX 县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实施意见》,分别针对土地供应、土地竞价、预售管理、价格管理、公积金贷款等 17 个方面推出了系统性管理措施
具体内容如下: 市政府关于印发 XX 县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政发〔2016〕73 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 XX 县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中心 XX 县区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 65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XX 县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 县区人民政府 2016 年 9 月 28 日 XX 县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根据国家“分类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土地市场供应
根据近年来全市房地产市场状况,今后 3 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每年确定为 60 公顷左右,对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供需实际和存量未开发土地情况,实行分区调控
合理调整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加强普通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 70%),控制非住宅用地供应;把握供地节奏,适度控制供地批次,增加单批次土地供应量
二、提高土地出让条件
提高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首付款比例,竞买保证金由现行的 20%提高到 30%或以上,首付款由现行的 50%提高到 60%或以上
今后 3 年全市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的规划设计要点中须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和工业化建筑、成品住房配建要求,提升商品住宅建设品质
具体要求和住宅用地配建定销房(含人才保障房、动迁安置房等)相关政策另行制订
三、引导土地出让理性竞价
对部分地块根据土地出让金溢价率,提高项目预售条件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