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区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 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政策内容: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继续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继续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保障标准:2011 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 525 元/生
年;初中提高到 725 元/生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为 750元/生
年,初中为 1000 元/生
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 90 元;初中生均每年 180 元,教科书由省实行政府采购,配发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开支范围:一是教育教学支出,如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业务与管理、文体活动等;二是教师培训支出,如培训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三是后勤方面支出;四是学校小型维修维护支出
不允许支出范围:一是不能用于人员支出;二是不能用于偿还学校债务;三是不能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四是不能用于公费旅游
二、校舍安全工程 目标:以全市校舍排查鉴定结果为基础,对中小学校教学用房、 学生宿舍和食堂等三类重点校舍进行加固和重建,使其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
根据三年规划情况,2011 年重建校舍 34 栋,项目面积 31613 平方米,加固校舍 29 栋,项目面积 28313 平方米,总投资共 5526 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 3355 万元,本市配套资金 2171 万元
三、中职资助 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
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农村学生(含县镇)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500 元,每月 150 元,按 10 个月发放,资助期限为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中职免学费政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