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餐管理办法 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细则(试行) 根据学院党委会议精神和院长会议安排,为理顺关系,规范教职工工作餐管理,保证教工餐厅稳定运行,结合实际,特拟定如下细则
一、工作餐管理 教职员工工作餐的用餐人员和标准核定由人事处负责,财务处负责工作餐经费拨付与结算,后勤保障处负责工作餐供应、充值与结算的管理,后勤保障处餐饮管理科具体负责执行
二、享受人员及标准 1、教工食堂就餐对象为每个工作日正常出勤或加班的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本人及人事代理教职员工;(寒暑假仅限上课、值班的教职工)
未经允许,其他人员到教工食堂用餐,工作人员有权拒绝
2、教职员自助窗口实行自助形式,凭卡结算,一律不收取现金
饭卡实行实名制,不得外借,不经批准不得打包外带
未携带饭卡的教职员不能到教工餐厅就餐,请大家予以理解和配合
节假日不供应餐
3、就餐时间:早餐时间 7:20—8:30,午餐时间为 11:30—13:00
4、凭校园一卡通划卡就餐(仅限教职员工本人使用),每人每天首次消费“教工套餐”为 2 元,每张卡 3 小时内只能刷卡消费 1 次
(周 六、周日除外)
荤菜限量供应,素菜、主食不限量
5、教职工家属来校就餐需全额缴纳就餐成本费 10 元和服务费 5 元(包含保洁、餐具洗刷、厨师劳务费)
三、餐卡充值、结算与管理 1、餐卡制作
由后勤保障处依据人事处核定后的名单制卡,一人一卡
用餐人员持卡到教工餐厅二搂消费
第一次办卡费用由学院承担
新增人员的办 理,应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处审核,由后勤保障处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
离职人员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就餐卡上交给人事处
2、餐卡充值
持卡人可至学生①食堂北侧“餐卡充值处”进行充值,即存即用
3、餐卡遗失
本人应尽快到后勤保障处微机室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流程: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人事处审核—后勤保障处制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