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 拖乌乡人民政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 办法 一、为了推进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城乡环境工作考核,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被考评对象
各村组、乡域单位及乡各部门
三、组织实施考评
由乡党委、政府组织人员考评
四、对城乡环境实施考核采取现场查看,量化打分和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的办法进行
五、对各村组、机关各部门的考核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实行分类指导
六、检查的具体内容: 场集: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区域内日常保洁、机动车辆停放,卫生死角清理,建筑秩序治理; 村委会
通组、硬化道路的维护、保洁和水沟畅通,村民房前屋后日常保洁、柴草堆码、干部责任落实,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
单位办公区域卫生保洁,城乡环境意识教育,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人员落实,职工文明卫生习惯,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情况
七、检查量化标准: 乡场集: 1、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25 分)
发现一户未签,扣 2分,社区住户对三包内容不明确扣 2 分,住户垃圾乱堆一户扣 2分
2、区域内日常保洁(25 分)
未安排保洁人员扣 5 分,保洁人员未到岗扣 3 分,保洁工作时间不足扣 3 分
3、机动车辆停放(25 分)
二、三轮摩托车未在指定区域内停放一辆扣 1 分,四轮车未在规定地点长时间停放一辆扣 1 分
4、组建筑秩序治理(25 分)
建筑垃圾当天未处理发现一起扣 3 分,手续不齐乱建房屋一间扣 3 分;未交规划、安全、卫生保证金和配套费审批的一户扣 10 分
乡办公楼: 1、卫生保洁(25 分)
办公区内未安排人员清扫扣 4 分,办公室保洁不干净扣 4 分,杂物乱堆一起扣 3 分,住宿区内公共区域未落实责任人保洁扣 3 分,保洁不干净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