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卫生局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试行)一、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要求,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进行谈话(一般在15天以内)。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受党组织的考验。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团员青年须经共青团组织推荐),并报党委备案。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由党组织指定。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7、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培训登记表等有关材料。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1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10、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上级党委。11、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列入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必须参加卫生局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培训时间为3-5天。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通过培训,要使他们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和党员标准,党在新时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12、政审:党支部要明确政审的内容和方法,认真进行政审。13、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14、讨论推荐发展对象:党小组根据计划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15、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通过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后将发展对象的情况及入党材料及时上报党委。16、上报预审:党支部在召开支部大会前,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院党委初步审核,再由院党委将已初审的材料报局党委进行预审,合乎要求的,组织处先电话通知单位公示,公示无反映的,局党委组织处再发放《入党志愿书》和《预备党员考察表》。报审材料主要是:(1)入党申请书(自传);(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其中党支2部综合考察意见栏应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现实表现;政审情况;党支部考察意见。(3)支委会意见(团员发展入党应有团组织“推优”意见);(4)党内外群众意见;(5)政治审查材料;(6)思想汇报;(7)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情况;(8)奖励材料。17、发展前公示:局党委预审同意后,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受为中共预备党员前,将发展对象的自然概况及现实表现,在本单位以张榜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三、履行入党手续阶段:18、确定入党介绍人:经上级党委预审原则同意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介绍人要向党组织和本人负责。19、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发给申请人《入党志愿书》,对申请人再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