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空气质量改善意见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建设,协调推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的决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区域联防、部门联动、协同控制、综合治理”的多污染源多污染物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区域环境保护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并不断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大气环境管理和大气污染治理的制度体系,确保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显著下降、重点工业企业废气全部达标排放、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到年,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比年改善20%以上,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能见度大幅提升
三、工作原则(一)政府领导,属地管理
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经信、科技、公安、财政、规划、建设、市政、交通、农业、商务、环保、药监、工商、质监、气象、市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参加,分别成立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心XX县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全市和中心XX县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第1页共12页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是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