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太阳能技术推广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快太阳能成套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我市建筑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省节约能源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快太阳能成套技术推广应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规范以太阳能热水器为主的太阳能成套技术在住宅、公共建筑中的设计、安装和使用管理,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加快太阳能成套技术的推广应用(一)扩大太阳能热水器普及应用范围1、全市范围内新(改、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包括别墅),必须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新建12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比例要达到总户数的50%以上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筑特点及日照时间,合理确定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类型,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施工
对建筑立面整体光照充足的,鼓励采用分体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对达不到光照条件的,鼓励采用直插式与分体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相结合的方式应用太阳能
鼓励采用集中集热——分户储热等形式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
适宜采用屋面安装太阳能集热器形式的住宅建筑,必须留有公共产权的上人通道,便于安装和维修保养
建筑设计方案要处理好太阳能应用设备与环境及建筑单体的整体效果
2、对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建筑,在不影响建筑物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热水器
3、对上述按要求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建筑,开发建设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的产品,内置加热系统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确保太阳能热水器系统安全可靠
随着太阳能热水器技术的提高和产品性能的提升,上述应第1页共4页用要求和指标可相应提高,逐步扩大推广应用范围
(二)逐步推广其他太阳能成套技术的建筑应用1、鼓励开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