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推进小城镇项目建设意见为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目标,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打造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中心
二、年工作内容(一)规划编制
编制完成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社区布局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至少编制3个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其中,市重点中心镇、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实现镇驻地全覆盖,其他镇要实现镇驻地亟需建设区域全覆盖
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
(二)基础设施建设
分类实施镇驻地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路灯安装、垃圾处理等建设项目
其中,市重点中心镇至少完成一类规模基础设施项目3个,总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镇至少完成二类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其他镇至少完成三类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不少于300万元
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环境整治
组织实施镇驻地主干道路两侧建筑立面和户外广告、违法建筑清理、环境卫生整治等项目,打造示范街
其中,市重点中心镇、镇至少打造2条示范街;其他镇至少打造1条示范街
每条示范街长度不少于500米
年6月底前完成
(四)购物中心或超市建设
各镇至少建设大中型购物中心或超市1处(已建有的镇不作要求)
其中,市重点中心镇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镇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其他镇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
(五)居住小区建设
在镇驻地依法新开工建设居住小区第1页共2页及配套设施
其中,市重点中心镇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镇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其他镇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
居住小区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片区开发、配套建设,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