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车辆超限治理工作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巩固和扩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成果,持续稳定推进全市治超工作,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豫政办〔20*〕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治超工作、建立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道路畅通、确保交通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构建平安*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全面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全市治超工作,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二、工作目标从20*年起,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全市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路面治超监控网络;二要建立健全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舆论监督、治超经费保障及规范执法机制;三要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全面治理相结合
要突出源头监管,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现象,真正建立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三、职责分工(一)交通部门1
组织路政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2
派驻运管人员深入货站、码头、配载场及大型工程建材、大型化工产品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3
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第1页共7页理工作;4
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企业等信息,并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5
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