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工作承诺书为进一步加强稽查局行风建设,切实践行好“人民税务为人民”的治税宗旨,稽查局向地区局党组和全局干部职工作如下承诺:一、依法稽查,发挥税务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查”职能
严格遵循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要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坚持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责任制,强化风险防控
坚决依照法定程序、权限、时限等要求做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工作
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十五不准》、xx区地税系统税务稽查人员“八项禁令”等各项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坚决避免超越权限行使职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玩忽职守,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严防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四、模范落实四项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严格按照效能建设、行风评议各阶段安排和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规定,明确税务稽查各岗位工作职责,在举报受理、查办案件以及其他接待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过程中,做到文明用语、热情大方、执法规范,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懒、散、庸、拖、贪”等不良现象
五、积极探索税务稽查纳税服务新形式,树立良好的税务稽查形象
进一步规范税收自查、税务约谈、查前告知、查中辅导等第1页共15页工作,将税收宣传辅导融入税务稽查工作全过程;统筹安排各类检查,杜绝因重复检查给纳税人带来的不必要负担
进一步密切与纳税人的沟通和交流,构建和谐的税企关系,树立稽查部门乃至地税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六、大力实施“阳光稽查”,积极推行稽查业务、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