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实行拆迁工作属地负责制的意见徐政发[2007]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充分发挥区级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快推进城市拆迁工作,现就市区实行拆迁属地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健全机构鼓楼、云龙、泉山、XX县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推进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拆迁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本辖区的拆迁工作
区推进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建设、规划、国土、监察、公安、民政、城管、环保、信访、法制、工商、税务及办事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区推进拆迁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配备专职人员,在区推进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拆迁和国土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明确职责(一)区推进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审查拟定本辖区内拆迁年度计划;2、协调解决拆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3、依法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4、督促检查拆迁计划落实情况;5、依法查处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区推进拆迁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1、承担市政府投资的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收储地块拆迁和市政府审定的其他拆迁任务;2、接受拆迁主体委托,做好房屋拆迁许可前的准备工作;3、负责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做好拆迁动员工作;4、负责组织召开协调会,协调拆迁矛盾;5、配合做好拆迁的许可听证、裁决听证、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及各类文书的送达等工作;第1页共12页6、配合执行行政强制拆迁和做好强制拆迁善后工作;7、负责处理本辖区内拆迁信访工作,做好被拆迁特困户的安置工作;8、监督辖区内拆迁实施单位的拆迁行为,确保依法拆迁;9、负责辖区内拆迁统计等其他日常工作
三、考核奖惩市政府每年与区政府签订拆迁目标管理责任状,由市城建重点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办)组织市监察、发改、审计、财政、建设、国土、规划、房管等部门对各区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