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支持电网建设实施意见为加快全市电网建设步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XX年前我市支持电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强化规划管理各区(市)县政府在编制城乡规划时,要同步编制相关电力发展专业规划和电力设施布局规划
市电力部门要及时提出变电站布点及高低压电力线路走向等需求
市规划部门要将规划变电站定点和线路通道等事宜在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尽快予以明确
有关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建设,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在城市规划范围内并符合电网规划的建设项目,市电力部门可开展有关前期工作,市国土、规划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支持
二、确保建设用地(一)站址用地及电力通道拆迁
110千伏变电站用地
属中心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和**高XX县区,下同)新征储备土地或在中心XX县区当地政府、政府投资公司配置土地范围内的,由市国土部门负责协调安排有关单位征地拆迁,征地拆迁费用计入征地配套成本;属中心XX县区规划非建设用地范围(“198”范围)及中心XX县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的,由用地所在当地政府负责完成征地拆迁,拆迁费用由当地区(市)县政府自行承担
②旧城或国有土地
由当地政府负责完成土地拆迁
属中心XX县区范围内的,拆迁费用由市财政在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益中先行列支,最终结算时市、区政府按6∶4比例分担;属中心XX县区以外其他区(市)县的,拆迁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
220千伏变电站用地
属中心XX县区新征储备土地或在中心XX县区当地政府、政府投资公司配置土地范围的,由市国土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配置地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并按市政府批准的中心第1页共3页XX县区综合用地指导价向电力部门供地
若供地价格低于拆迁成本,不足部分计入地块所在片区征地拆迁配套成本;属中心XX县区规划建设区以外的,由用地所在当地政府负责完成征地拆迁,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