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社法委“七五”普法工作建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20XX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把“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六五”普法的各项措施,全面推进“法治广水”建设,全市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0XX年,我市被授予“全国首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XX年,我市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制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
虽然我市“六五”普法取得显著成效,但普法工作中一些长期困扰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主要是:1、普法方式手段陈旧,形式主义比较严重
在普法宣传教育上,主要靠摆摊设点、知识竞赛、会议学习、开卷考试等传统方式,还没有发掘利用微信、微博、短信、qq等新媒介传播途径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在年度检查验收上,有些单位为了应付检查,安排专人编造会议记录和普法考试成绩册,组织人员开卷抄写、临时突击填写普法知识考试试卷,导致普法成效大打折扣,也严重地影响了普法工作的严肃性
在后期目标考核中,市普法机构往往采用给下级制定指标的方式,要求按指标完成,否则按完成程度逐项扣分,并降低普法工作验收档次
2、普法内容笼统全面,缺乏重点和针对性
市级普法机构指导制定的普法内容全而不精,没有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宣传重点,导致普法对象对普法缺乏兴趣,甚至产生厌倦情绪
有些普法机构没有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不能了解各个层次普法对象的法律盲点以及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点,甚至对本单位应宣传学习的法律法规都不甚清楚,不能根据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选择普法内容
3、普法工作责任制流于形式
在实施普法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时,有的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安排不到位,责任没有具体到部门和人员;有的单位部门间互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