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效能,确保全市中心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对市直机关20XX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全面考核评比,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年度中心任务和市直机关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科学评价各单位工作,坚持考核结果与兑现奖惩和使用干部相结合,着力在创建“三满意”机关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机关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我市科学发展、振兴崛起夺取新胜利
二、工作原则(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创新;(二)科学规范,简便易行,务求实效;(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惩分明
三、考核范围市直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机关,法、检两院)和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党群序列(×个单位)市委办公室(含督查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组织部(含党史办)、宣传部(含文明办、新闻办、文联)、纪检委(监察局)、政法委、统战部(含工商联、民进)、农办、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老干部局、党校、信访局、编办、法院、检察院
(二)政府序列(×个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科技局、发改局、粮食局、物价办、招商办、行政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信息中心、经济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供销联社、文体局、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局、广电中心、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业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残联、市政府法制办、安监局、环保局、国土局、社保局、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环城工业集中区
第1页共2页四、考核内容(一)行政业务工作
主要考核各单位本年度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以及单位主要行政业务工作情况等
(二)党风廉政建设
主要考核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遵守、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