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自治区党委和盟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盟直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分类推进年”活动为载体,通过在盟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工作要求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盟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四个目标”和“五个注重”(结合),坚持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以开展机关党建“推新年”活动为载体,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五项推新”和评选“双先双优”活动为抓手,统筹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增强党性、加强理论武装上走在前头,在围绕中心、促进科学发展上走在前头,在增强素质、提高执政能力上走在前头,在改进作风、服务基层群众上走在前头,在发挥优势、构建和谐机关上走在前头,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环境
(三)工作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突出机关特点
要从机关工作实际出发,按照在“五个方面走在前头”的要求,以工作、服务、业绩“三个争先”为目标,引导党员强素质、作表率、创一流,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和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是统筹兼顾,突出工作重点
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整改后续工作结合起来,与促进转变发展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实施强本固基工程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解决制约本单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