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5 篇范文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 1
建筑面积在 1000m2(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
客房数在 50 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
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
建筑面积在 200m2 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主要包括:(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 ok 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
住院床位在 50 张以上的医院; 2
老人住宿床位在 50 张以上的养老院; 3
学生住宿床位在 100 张以上的学校; 4
幼儿住宿床位在 50 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1
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 4
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
广播电台、电视台; 2
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
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 500m2 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
建筑面积在 2000m2 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
博物馆、档案馆; 3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
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