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2、领导:书记:欧阳甫 队长:王凤伟 范围
队全体在岗职工
3、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把队制定为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
队相关人员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职业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考核负责
职业卫生工作是队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队在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调配岗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负责工伤保险的缴纳和职业病人的诊断、康复治疗、工伤认定、鉴定工作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矿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做好防尘、噪声以及防止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
所有职工都有维护本矿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不得因职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