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信息申报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一、企业名称 二、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地址。XX 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三、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四、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属于民用住宅: □是□否 五、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还登记有其他企业(一址多照): □是□否 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取得方式: □自有房产 □租赁,租赁方: □无偿使用,提供人: □其他方式,提供方: 七、承诺内容 1、本企业承诺已取得申报所在地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不属于依法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的房屋,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2、本企业承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与本企业经营内容相适应,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地方政府的规定要求,如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许可审批的,承诺取得相关许可审批后开展经营活动。 3、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属于居民住宅,本企业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企业不扰民,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4、本企业承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承诺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愿意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纠正和行政处罚,并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在对应的□上打√,并按要求填写补充信息; 2、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拟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 3、申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加盖企业盖章; 4、申请分支机构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