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改革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一、房改工作回顾撤地设市以来,丽水的住房制度改革体系、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等工作满盘皆活,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既解决了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又为政府筹集住房货币化分配资金,推动了丽水住房货币化补贴制度和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也促使住房制度改革的实践能稳步健康地推进,一举多赢,效果良好
市房改办在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加快发放市本级财政供养单位的住房补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积极做好房改房上市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房改遗留政策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
在省房改委《关于的批复》文件出台后,及时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
主要有:《XX市区住房货币化及住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价差补助试行办法》、《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安排》、《XX市区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具体政策(一)》、《关于异地调入XX市区干部职工参加市区房改有关问题》等
到2005年11月底止,共发放干部职工12596人,住房补贴和补助资金1
99亿元,其中:财政供养单位5846人,住房补贴和补助资金1
3亿元;自收自支单位(包括企业)干部职工6750人,住房补贴和补助资金6907万元
市本级财政供养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基本完成,在全省各市名列前茅,发放住房补贴进度最快的市,受到省表扬
(二)补充和完善了房改政策体系
在房改政策总框架下,根据市区房改的实际情况,对已制定与实际操作有一定距离的房改政策,通过调研,将有关政策作了调整并予以明确
一是大单位大系统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问题
自建经济适用房不利于整个房改工作的有序系统推进,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明确大单位大系统不得自行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二是部门派出乡镇机构人员发放住房补贴和补助问题
情况复杂,上级又无明确的政策规定,此项工作具体由莲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