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 考虑到我公司成立不久,一切还在建设,公会经费暂不充足的情况;依据“xxxxxx”文件“关于贯彻落实省总公会《基层公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及编制基层工会经费预(决)算的通知”暂定以下公会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 一、困难职工帮扶:职工因病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困难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 300 元,需: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公会主席签字、盖公会公章)。 二、慰问生病住院职工,给予慰问品或慰问金(每人每次不超过 500 元,每人每年不超过 1000 元。需:入院证明或出院小结等复印件)。 三、职工直系亲属(限配偶、父母、子女)去世,给予慰问金(每人每次不超过 500 元。需:、单位证明、公会主席签字、盖公会公章)。 四、职工结婚给予实物慰问品(每人不得超过 500 元);职工生育给予实物慰问品(每人每次不得超过 300 元)。 五、法定节日、生日福利等: 1.节日福利。春节福利(发放米、食用油、牛奶等物资,每人每次不得超过 600 元);端午节及中秋节(发放粽子及月饼等物资每人每次不得超过 200 元)。 2.职工生日按公历计算(职工生日当天发放生日蛋糕等物资,每人每次不得超过 200 元)。 六、职工培训、体检等活动项目(附文件、参加人员名单并盖章)。以上范围及标准为暂定,特殊情况由公会主席及公司领导讨论决定。 xxxxxxx 公司 2018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