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类资质标准及其划分 环保工程承包企业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1、企业近 5 年承担过单机容量 5 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或以下 6 项中的 4 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池容积 100 立方米以上的禽、畜粪便沼气池工程; (2)单池容积 200 立方米以上的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3)一般工业项目的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10 吨以上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5)一等乙级以上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6)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5 人,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3 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 5 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120 万元以上。 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300 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承包工程范围: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1、单池容积 300 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 400 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2、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20 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3、小型工业项目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一等甲级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