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总结报告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总结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XX〕7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
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
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第1页共3页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