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经营整治月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强化兽药经营全程监管,提升兽药质量,规范兽药经营秩序,促进我市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使我市兽药经营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经营非法兽用生物制品以及违禁兽药、假劣兽药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得到切实维护,确保今年下半年尤其是建国六十周年大庆、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因兽药引发的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发生因兽用生物制品引发的重大动物疫情
三、整治重点(一)清理兽药经营主体,严查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经营非法兽用生物制品、经营非法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二)清缴违禁兽药、假劣兽药,严查经营违禁兽药、假劣兽药、人用药等违法行为;(三)清查动物诊疗从业人员,严厉打击兽药经营单位、个人非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整治范围辖区范围内的兽药经营市场,重点是XX县区及周边的兽药经营专业市场、兽药经营单位(个人)
五、时间安排整治月活动分五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7日至8月21日)制订和下发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培训,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时间安排
(二)自查阶段(8月22日至8月27日)各县区组织执法人员对本辖区内兽药经营市场、兽药经营单位(个人)开展拉网式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8月27日各县区把存在的问题、查处情况上报市局
第1页共3页(三)集中交叉监督检查阶段(8月28日至9月10日)开展兽药经营市场交叉监督检查,由市局领导带队,抽调市、县执法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在自治区监督所、兽药监察所的指导下,对各县区经营市场,特别是XX县区及周边的兽药经营市场、兽药经营单位(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9月11日至9月15日)建立兽药经营主体档案,掌握辖区内兽药经营单位(个人)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