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检查工作方案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区自20XX年5月16日至12月20日,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司法部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从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整改不规范执业行为入手,全面检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情况,进一步推动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鉴定质量,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促进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努力实现“三个明显提高”、“三个明显减少”工作目标,即: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鉴定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鉴定质量明显提高;违规违纪执业行为明显减少、鉴定活动不规范问题明显减少、投诉案件明显减少
二、主要内容本次专项检查以规范执业活动为重点,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执业资质
结合延续登记工作,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资质进行规范,主要包括:鉴定机构名称、住所、仪器设备、业务范围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鉴定人等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和规定条件
(二)执业活动
落实“八个公开”情况,即
名册公开、收费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业务范围公开、执业类别公开、职业道德公开和执业监督公开
是否存在未公告期间执业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问题;是否存在违反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规设立接案点问题;是否存在高收费、低收费、私自收费、变相收费等问题;第1页共4页是否存在与委托人和当事人不正当交往,影响司法公正问题;是否存在提供虚假证据、作伪证等违法行为;档案管理是否存在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无法定原因不出庭问题
(三)制度建设
鉴定机构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司法鉴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