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工作经验交流未成年人是特别需要关爱和支持的群体
把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作为司法救助的重要对象,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几年来,法院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青少年的方针,从“爱”字出发,从“教”字着眼,从“帮”字入手,稳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促进未成年当事人积极乐观地生活、学习,为这片特殊的温馨园地播洒了“爱”的阳光和雨露
一、成立少年审判法庭,完善制度加强保障法院于20XX年5月设立少年审判综合合议庭,并研究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意见》和《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制度》,对涉少案件进行单独序列编号,按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分类集中审理,实行专门审判
在犯罪案件审判过程中坚持“三个为主”的刑罚适用原则,即可判可不判的,坚持以不判为主;可轻可重的,坚持以轻为主;可缓可不缓的,坚持以缓为主
自少审合议庭成立以来,共受理少审刑事案件22件,审结21件,判处未成年罪犯38人
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1人,拘役1人,缓刑10人,单处罚金2人,免予刑事处罚1人,非监禁刑比例为35%
受理少审民事案件61件,审结60件,案件调撤率达60%
二、改进刑事庭审方式,注重感化挽救在刑事案件审理上,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圆桌”式审判,将高高的法台,改变为圆桌,以减轻未成年被告人在庭审中的心理压力,努力营造一个较为缓和、宽松,但又不失法律严肃性的庭审氛围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理念,制订了《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庭教育制度》,积极做好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分析和庭后帮教关爱等工作
立案后,及时通知被告人监护人出庭行使相应的诉讼权利,确保被告人有律师为其辩护;审理前,深入到被告人住地、学校、案发地,就其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等进行调查,并认真分析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找准司法教育和感化挽救的切入点,为准确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