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一、加强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
明确责任主体,不断完善责任体系
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既要抓好本职业务工作,又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
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层层落实
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
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对责任制贯彻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工作开展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抓不管、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采取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机制
按照工作制度要求,每半年组织召开反腐倡廉分析会或通报会,分析研究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每年分别两次向县纪委、县直党工委及分管的县领导汇报(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
二、正风肃纪,进一步深化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
严明政治纪律
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证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遵守组织纪律
司法行政系统内各部门要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纪行为做斗争,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推进作风建设
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
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第1页共2页廉”主题,坚持不懈纠正“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