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安全运输整顿方案严格责任倒查
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强化督查指导
检查源头治超落实情况,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及个人,报县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查获已出场(厂)违规超限超载车辆的要加强依照责任倒查程序
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为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根据省交通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交公运〔〕55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强化“三车”交通平安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试行)通知》合政〔〕1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局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依法严管,坚持“立足源头
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原则,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分工,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健康开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货运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货源单位(主要是煤、沙石建材等企业及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运输企业(包括预拌混凝土运输企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筑沙石资料运输企业)严格监管,总体目标:以源头为重点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平安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对货源单位巡查监管不少于公布总数的8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率低于10%三车”运料车、渣土车、混凝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具体目标:县交通局进驻监管的重点货源单位不少于2家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第1页共4页切实有效地开展公路和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为加强对全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政府业已成立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