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试件现场管理制度编号:st-c20-20XX1
目的与范围1
通过对生产现场调试、试制件的控制,防止不明状态、不合格的零件混入及公司质量成本的控制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厂自制加工零件及供方同类产品
指调试设备、工装而产生的零件(如工装、设备维修后等)
2试制、试验件
指专为试制、试验而生产的零件(如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等)
1技术部负责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工艺方法的策划;3
2生产加工车间负责零件加工调试、试验的实施;3
3质量部负责对最终零件状态的确认
1工序调试件的管理4
1工序加工时所产生的调试件由各班组负责调试零件的管理;4
2所有因调试而产生的零件必须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调试件”标识);4
3现场检验员按标准对工序调试件进行检查并确认状态,工序调试合格后的合格产品(调试件)和不合格产品(调试件)做好红色标识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调试合格后按首检30件执行
4发生调试的头30件为正常调试件,如不合格可计入正常调试报废;如出现不合格应停止调试,查找原因后按相应的措施执行;4
5执行调试的班组(员工)应记录发生调试的原因,次数及每次调试的方法,总结经验;4
6当班产生的调试件必须当班检查处理
2总成调试件、试验件管理第1页共15页4
1各总成需进行调试、试验时,不得用现场工序零件进行调试、试验,应由加工车间向技术部提出申请后,生产班组单独领用所需的各种零件,技术部需对调试、试验所用零件贴“试验件”标签后在现场进行调试及试验;4
2总成调试、试验件需单独领料,按产品的工序步骤进行加工并单独存放
当全部工序完成后由现场检验员按照标准确认产品状态,合格撕掉“调试试验”标签,单独入库;4
3新产品试制件在生产现场加工时,技术部需对试制所用零件贴“试验件”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