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改进作风工作意见一、坚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1
抓好理论学习,深入开展调研
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和全体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各科长、司法所长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时间不少于1天,其他工作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时间不少于3天
适时邀请专家学者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创新理论、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等进行专题辅导
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题调研,研究解决问题
拓宽听取意见渠道,坚持边整边改
建立领导干部下基层倾听诉求制度
通过走访、座谈、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拓宽听取意见渠道,广泛征集党员干部及群众意见建议,坚持边整边改
逐步建立党员干部与网民有效沟通机制,运用网络手段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广泛听取民意,并做好对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对网民通过法治网、区司法行政网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深化挂钩联系基层工作
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联系基层制度,深化科所结对共建制度,切实通过局领导、业务科室的“传帮带促”,指导和推动司法所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不断深化司法所建设,突出“一所一品牌”特色亮点
每名党员干部还要结合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区直单位挂钩帮扶薄弱村(居)、两类人员结对帮扶等活动,确定特定联系对象,通过走访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完善接待群众来访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
各科、所、中心要完善群众来电来访制度,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及群众通过网上信箱、热线电话等方式反映的诉求,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咨询的作用,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
同时,结合法律进村居、下乡调解等工作,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
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在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使村务依法规范、村民依法维权,有效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