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部门:规划局办理要件: 1.总平面规划图确认申请(1 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1 份); 3.用地范围现状地形图(1:500—1:2000)及电子文件(1 份); 4.控制性详细规划(1 份); 5.已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 6.用地转让的项目,必须具备双方协议;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部门:规划局办理要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1 份) 2.拟建项目位置地形图(1:500—1:2000)/市政工程位置的市政管网地形图(1:500—1:2000)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1 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图、施工总平面图,单体平、立、剖、基础图/市政管线工程和道路交通平面图、施工图、纵横断面图; 7.规划放线记录; 8.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办理初设审查意见土建部分办理部门: 一、审图办办理要件 (一)办理初步方案审查意见书 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书 2.初步设计资料 (二)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 1.初设申请表 2.申请(1份)3.初步设计文件(图纸 2 份、说明书、概算、渲染图光盘)4.地堪资料 二、消防部分办理部门:消防处办理要件 (一)办理消防方案审查意见书(办理部门:消防处)1.方案申请表格 2.消防设计方案专篇 (二)办理消防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办理部门:市消防处)1.初设申请表 2.申请(1 份)3.初步设计文件(图纸 2 份.说明书.概算.渲染图光盘)4.消防设计专篇 三、安全评估办理部门:市安监局审核、区安监局备案办理要件 1.设计合同(与有资质单位签定)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3.劳动安全预评价报告 4.安全设计“三同时”申请表 四、雷击风险预评价办理部门:气象局备案办理要件: 1.设计合同(与有资质单位签定)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3.雷击风险预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