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联防联调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市与市毗邻接边地区联防联调“1+4”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联防联调工作,有效维护我市与周边四市及我市所辖各县区毗邻接边地区的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联防联调工作要以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以实现人民调解工作良性循环发展为目标,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联防联调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为重点,在与周边四市及我市所辖各县区毗邻接边地区之间建立运转协调的联防联调工作体系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实现“四无”目标即无群体性械斗、无因毗邻矛盾引发“民转刑”案件、无因跨界纠纷引起群体性上访、无因调处不力引起当事人投诉
毗邻接边矛盾纠纷调解率要达到100%,调解成功率力争达到98%以上,调解协议书履行率力争达到96%以上
二、具体措施(一)加强联防联调组织网络建设1、成立市联防联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沈自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三县四区司法局长及市局基层处处长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基层处,负责年度联防联调工作计划的统筹制定、信息交流、宣传表彰、督查督办等工作
2、成立毗邻接边县区联防联调工作委员会
在与、、、市毗邻接边的县(区)联合成立“1+4”联防联调工作委员会,邀请毗邻接边地区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每年轮流担任委员会主任,毗邻接边地区县(市、区)司法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
、、县司法局要主动联系外市县(区)司法局完成此项工作
在市辖毗邻接边各县区之间成立联防联调工作委员会,由接边县区司法局局长轮流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6月20日前完成)
联防联调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年度联防联调第1页共5页工作计划,统一组织指导本辖区内毗邻接边地区的联防联调工作机制的建立,协调指导毗邻乡镇(街道)、村(居)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