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普法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1、“*”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制宣传工作提出的新任务,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提前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基础和环境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通过全省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保障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顺利实施,服务于全省经济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宣传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手段为群众喜闻乐见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研究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工作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手段
——坚持因地制宜,求真务实
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第1页共7页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