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社会组织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不断深化新社会“双强争先”活动,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根据上级有关新社会党建全覆盖工作要求,现制定区司法局新社会党建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省委十二届十次、市委五届十四次和区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根本,以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为目标,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围绕“立足标准,走在全区前列”的目标,全面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工作,确保在20XX年5月底前,实现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党组织、党的工作、创先争优、信息化建设等“五个全覆盖”,力争新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一)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全覆盖
建立局新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
规范阵地建设,确保办公有场所、有设备
落实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二)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
具体标准是实现“二必建”:①有党员的新社会组织都要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党组织;②有3名以上党员的新社会组织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
(三)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
具体标准是实现“六个专”:即党建工作有专人负责,党员活动有专门场所,党建工作有专项制度,党员服务有专门载体,党建活动有专用经费,党建宣传有专门橱窗
(四)推进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全覆盖
具体标准是新社第1页共4页会组织党建强、诚信强“六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诚信服务好、群众反映好)的发展要求,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亮明一个党员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