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指导全县各乡镇、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
各乡镇、县政府各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工伤认定)等行为,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切实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接受社会监督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应当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发现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予以更正
(一)强化事前公开
要通过网站、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
要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积极同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联系,于20XX年5月30日前完成《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等清单、文本的修订第1页共6页或重新制定工作,统一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XX县区政府网站公示,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