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巡视工作整治方案20XX年7月11日至8月1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区进行了全面巡视,并反馈了巡视结果
11月13日,区委召开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的工作会议,指出了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形成原因,提出了整改要求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区委的要求,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和深刻剖析,反复开展讨论,不断修改完善,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一、整改任务、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一)财务支出中存在原始凭证不合格、虚假发票列支、大额现金支出的现象
整改措施:1、完善机关财务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
坚持合法节俭、量入为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保证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规范财务审批权限和程序
加强对支出合法、合规性的事前审核,一切费用开支做到内容真实、手续完备
各项支出应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严格局长“一支笔”审批
报销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再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会签审批
区司法局大宗印刷费、会议经费、专项大额开支等,由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局长审批
3、规范原始凭证、发票等凭证,减少现金支出
杜绝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虚假发票等现象
报销费用单据应有正式发票及其他合法凭证,所有报销凭证的日期、品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销售单位名称、印章必须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涉及转账支付的,报销凭证收款方(销货方)应与款项汇入账户一致
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减少现金支出,实现公务卡专项转账,保留专项转账凭证以备查
(二)领导班子不团结
整改措施:1、认真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每年至少召开1次高质第1页共2页量的民主生活会
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处所负责人之间每年至少开展1次交心谈心,坚决反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