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一月一点评制度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直部门单位工作“一月一点评”制度》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努力营造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制定司法局“一月一点评”制度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根据《区直部门单位工作“一月一点评”制度》的指导思想和有关要求,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紧盯“创先创优,争先进位”年度总目标,通过每月5日前对上月工作情况的双向点评(各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点评、各科室单位对局整体工作点评),坚持问题导向,查找上月度工作的差距和不足,吸取教训,推动下月度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月月都有新进度、新亮点,积小胜为大胜,直至年底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二、点评范围及时间安排实行“一月一点评”的范围为司法局各科室、各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148”指挥中心,重要工作时段可吸收点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点评时间安排在每月5日之前
三、点评内容及形式(一)点评内容
主要点评落实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及其他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点评形式1、对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内部点评
各科室处所、中心次月5日前,做好上月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总结,先由科室内部进行点评,再由局分管负责人进行点评
2、单位集体点评
全局每月召开专题工作点评会,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参加,并适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代表参加,视情况邀请上级领导参加,由各参会人员对局班子整体工作进行点评
四、方法步骤第1页共2页1、司法局各科室处所、中心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工作总结及当月工作要点(总结要点要言简意赅,突出工作实事和主要问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送至法律政策研究室,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后在全局印发
2、开展点评时,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