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执法档案工作意见根据中共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建立“执法档案”的意见》(试行),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经市局研究决定,现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执法(执业)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目的意义执法(执业)档案就是将执法(执业)主体的执法(执业)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对执法(执业)的每个环节、整个流程以及执法(执业)行为的优劣进行考核评估、跟踪管理全面纳入监督视野,形成系统科学的监督体系。建立“执法(执业)档案”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载体,是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业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执法(执业)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范围和内容根据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分别建立履行法定职能档案(市局及各区市司法局),执法档案(监狱、市劳教所),执业档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范围:㈠单位执法(执业)档案的范围包括。市局机关、监狱、北墅监狱、市劳教所、各区市司法局的具有执法职能的单位(科、队、监区、处)、市及各区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一个单位一本档案。㈡个人“执法档案”、“执业档案”的范围包括。市局机关、监狱、北墅监狱、市劳教所、各区市司法局、市及各区市法律援助中心具有执法职能的执法单位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个人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律师执业档案按照已建立的诚信档案继续使用并根据需要不断加以完善。主要内容:第1页共5页单位执法(执业)档案:(一)基本情况:1、执法(执业)职责范围2、执法(执业)具体岗位3、领导成员及其分工4、执法(执业)人员数量及构成(二)执法(执业)情况5、履行职责情况6、履行职责效果,包括检查情况,明察暗访情况,投诉控告、涉案信访及查处情况,执法守纪情况7、执法(执业)工作总结8、执法(执业)工作创新及其他执法活动(三)专项工作情况9、围绕市局、及上级业务机关中心任务开展的专项工作情况10、阶段性重要工作情况11、督导、督办案件、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处理情况12、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四)考核情况13、日常、专项、年度考核及其他考核情况14、年度考核结论(五)奖惩情况15、奖励情况16、执法过错认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违法违纪查处,国家赔偿追偿等个人执法(执业)档案:(一)基本情况1、个人简历及家庭情况2、学历3、执法(执业)资格及岗位4、参加业务培训情况(二)执法(执业)情况5、执法(执业)数量第2页共5页6、履行职责效果,包括案卷评查、执法(执业)检查、明察暗访、投诉控告及涉案信访、执法遵纪情况7、执法(执业)工作总结8、执法(执业)工作创新及其他执法活动(三)专项工作情况9、围绕市局、及上级业务机关中心任务开展的专项工作情况10、阶段性重要工作情况11、督办案件、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处理情况12、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四)考核情况13、日常、专项、年度考核及其他考核情况14、年度考核结论(五)奖惩情况15、奖励情况16、执法过错认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违法违纪查处,国家赔偿追偿等17、依据执法(执业)档案考核结果及单位认定结论做出的评优、记功、奖励、晋职晋级、提拔重用及惩处等以上各项,在内容不减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变通或合并。三、方式方法建立执法(执业)档案,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分类建档、跟踪考核、动态管理”的方法进行。㈠本局有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单位及个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㈡监狱、市劳教所负责本狱所有执法职能单位(科、队、监区、处)的执法档案和从事执法工作的个人的执法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市局监狱劳教工作管理处负责指导、监督。㈢各区市司法局比照市局的方式方法,负责本区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档案的组织建立和管理工作,市局各部门对口对各区市司法局建立执法(执业)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3页共5页㈣各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执业档案和所属律师个人执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