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执法形象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司法干警队伍、律师队伍、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更好的为我区各项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维护我区的社会稳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鼎铸天平,诚信为民”为平台,以开展“规范与诚信建设年”为抓手,以全面加强司法干警、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的,以解决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影响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区的各项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重点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要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规范公务员从政行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入手,重点解决好三个问题:(一)继续推进“四型”机关建设,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的从政行为
在工作中,要坚决纠正执行公务态度冷淡、生硬粗暴,不按规定程序办事,不按公正的原则办事,工作效率低或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纪律松弛,下基层打官腔,搞特权或吃、拿、卡、要等群众不满意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
切实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要围绕开展“规范与诚信建设年”活动,认真研究制定诚信执业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和法律服务市场
(三)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从业行为,坚决纠正法律服务机构不按规定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入账、私自收案、收费不按规定开票据,法律服务人员不能坚持公平正义原则,与有关人员搞不正当关系,第1页共3页办私人案(证)、关系案(证)等问题
三、开展活动的主要方式和内容(一)开展“规范与诚信建设年”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