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创建活动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为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奠定坚实基础,根据省、市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争创XX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XX省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一系列要求,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排头兵为目标,以增强基层一线实战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服务平安*、法治*的能力水平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树立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能力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体制机制完善、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基层工作典型,引领和带动全市基层基础建设进一上台阶、上水平,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新*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标准优秀市司法局标准为:1、组织领导有力,能有效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中的重大问题;2、组织机构健全,队伍数量充足,整体形象优良;3、体制规范,机制完善,一线实战单位功能突出;4、装备良好,保障到位,基础扎实;5、业务工作特色鲜明,在省辖市范围内具有示范引导作用;6、完成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的充分肯定
优秀司法所标准为:1、通过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考核验收;2、队伍数量充足,整体形象优良;3、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化解矛盾纠纷)四项重点(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开展司法行政业务,第1页共4页工作规范,特点鲜明,业务建设总体水平在全市司法所中居于前列;4、装备现代化、手段信息化,所容所貌整洁美观,标识明显,业务用房功能设置规范合理,在全市范围内有示范引导作用;5、完成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充分肯定
三、考核评定办法1、XX省优秀(市、区)司法局、XX省优秀司法所每年评选一次
2、考核评定实行申报制,每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