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开发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司法行政基础,抓好司法行政职能建设,今年10月,区司法局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20XX经济开发区就开发区司法行政职能履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xx省开发区现状xx市区目前有一个省级开发区——xx经济开发区,1995年10月经20XX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1年启动建设,总规划面积42
2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29
5平方公里,人口容量23万,2006年顺利通过国家审核
经济开发区地处长三角地区20XX板块,位于XX市县城东郊,辖区内现有25个行政村
近年来,开发区坚持以招商引资为中心,以改善环境和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了开发建设步伐,累计投入50多亿元,完成21
77平方公里产业区框架建设,区内各项设施配套日臻完善
根据工作职责的需求与机构设置的完善,区人民政府设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处级建制)为派出机构,其内部设有“一办六局”7个职能机构,均为科级建制:即党政办公室、经济服务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招商局、规划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同时设有下属四个事业单位:20XX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XX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管理服务中心20XX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4个事业单位
目前经济开发区没有设立独立的司法所,区内有3个由区司法局管理的司法所,日常的相关司法行政事务都是依托于淳溪镇、古柏镇以及漆桥镇三个司法所管理和执行
按照一镇(街道)组建一个司法所的要求,淳溪、古柏、漆桥三个乡镇各建有一个司法所,司法所全部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实行司法局和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目前三个司法所组织机构完善,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分离、职能分开
开发区内3个基层司法所共配备司法所工作人员17名,平均人数5人
其中7名属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