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建设好干部队伍,首先要加强党性修养、廉洁从政、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
司法行政工作是党执政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新的形势、任务与要求,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首先要建立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勤政廉政、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紧密围绕“强基础、抓规范、办实事、求创新、带队伍”的工作主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解放思想,创新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干部队伍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年龄结构偏大,队伍结构不合理
市司法局机关现有干部75人,其中51岁以上21人、41—50岁35人、31—40岁18人、30岁以下仅1人,处级干部36名,其中41—50岁6人、51岁以上6人,科级干部30人,其中40岁以下12人、41岁以上18人;11个区司法局机关现有干部259人,其中30岁以下12人、31—40岁59人、41—50岁124人、51岁以上64人;111个司法所现有干部357人,其中30岁以下41人、31—40岁93人、41—50岁151人、51岁以上72人
全市系统中,年龄41—50岁的干部310人,占干部总数的44
9%;51岁以上干部157人,占干部总数的22
7%,总体年龄结构偏大,没有形成较好的干部梯队
二是提拔交流数量少,干部成长进步的空间不大
近三年,市司法局机关干部受到提拔任用的处级干部3人,区司法局机关干部受到提拔任用的11人,司法所干部受到提拔任用的10余人
在市、区两级司法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任用上,从司法局内部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