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一、我国社会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审计的执行主体是注册会计师,人称“不拿国家工资的经济警察”,与其他行业相比,注册会计师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
它的特殊,不仅体现在它的技术性方面,而更多的是体现在它的职业道德方面,但这种职业道德,完全靠社会审计的执业人员自觉去遵守也不行,应该有一定的约束机制,难怪社会现在呼吁:社会审计该“审”了
他们是“经济警察”是监督别人的,谁又来监督他们呢
这个问题值得人们的深思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有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牵扯到公司舞弊案件当中,如XX省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长城公司一案
长城公司十亿元诈骗案震动全国,非法集资后期,省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已开始觉察沈太福一伙的骗局时,为了搪塞股民,欺骗群众,长城公司找到XX省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二分所,要求出具资信报告
谎称是在深圳和香港等地集资,要求事务所为其出具资信证明,这实际上是长城公司编造理由,隐瞒真相,在高额服务费引诱下,为会计师设计的一道陷阱
其实在此之前,长城公司的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的账户已被冻结一个月之久,但承办此次验资的中城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们竟然不知,这实在是一件撼事
长城公司以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书,每月向投资者支付高额利息(月息2%)的技术开发补偿费等方式,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实际上是变相发行债券,且发行债券金额大大超过其自有资产净值,担保形同虚设,所筹资金用于沈太福的个人挥霍和侵吞以及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开设上
投资风险大、投资者利益难以保障,这时,中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无疑使长城公司抓到了一根救命草,为其继续欺骗群众,干扰国家的金融管理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中诚所为长城公司出具的审验报告,名曰审验报告,实际不审不验
报告中确认的数字无一是按照专业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后得出的
报告期的银行存款帐面余额没有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