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设安全举报有奖制度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质上是公民具体行使宪法赋予的民主监督权,实现公民民主监督的方式
核心价值,就在于将政府监督和公民的民主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创造了依靠群众参与、监督、表达的制度机制,从而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基于食品安全社会背景的复杂性及传统行政手段的局限性乃至纰漏
更凸显了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有奖举报制度,不仅能有效保护举报者的合法利益,还能震慑违法者,让违法者感到自己时刻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减少违法的几率
它既是一项措施,一种手段,更是一种机制
一、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是维护公民正当权益的重要法律行为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了公民有检举他人违法犯罪的义务
因此,食品安全举报不仅是一项宪法上的政治权利、自由权利,也是一项法律义务
举报人既享有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他人违法犯罪情况的权利,同时对其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可靠性也承担着保证义务,否则就必须对其举报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利益贬损承担责任
这种法律制度安排,固然是出于发动群众参与对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赋予公民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权,保障和促进宪法中“主权在民”原则的落实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正是公民为维护法律尊严,为有力惩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正大光明的方式,通过专门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从而使正义以一种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是通过程序正义实现实体正义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二、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是促进社会民主的一种重要政治行为首先,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社会,人民是权力的主体
为了克服公共权力运行偏离轨道而发生变异,必须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监督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建立完善,就是从社第1页共3页会方面对权力运行过程加强监督的重要方面,开辟了一条公民政治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
其次,食品安全举报制度有利于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