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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文明执法主题教育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全省水利系统阳光行政、文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全市水利系统强化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规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保证阳光行政、文明执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水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努力履行全市水利部门向社会作出的三方面承诺,决定在全系统开展“阳光行政、文明执法”主题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充分认识实行阳光行政、文明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行阳光行政、文明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重大举措。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我们党认真总结治国安邦的理论和实践,推进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重大决策。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实现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是国家许多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执法主体,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防洪保安、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许多重要社会职能,是国家涉水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执行主体,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水利系统必须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和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行阳光行政、文明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全面推行阳光行政、文明执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实行阳光行政、文明执法,是实践“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多种经济成分竞相发展,多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多种利益阶层互为影响,多种社会矛盾不断发展。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来调节复杂的社会矛盾,规范人们的经济社会行为,第1页共7页保证社会公平,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保护人民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水行政管理、水行政执法工作者一定要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既要依法行政,又要阳光行政;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充分发挥国家水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保障防洪安全、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调节涉水矛盾纠纷,规范水事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实现经济社会与水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实行阳光行政、文明执法,是实现水利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制度保障。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实行阳光行政、文明执法,就是要把我们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规定向社会公开;就是要使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程序、规范和结果让群众知道;就是要形成公正廉洁、行为规范、公开透明、诚信负责的水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就是要水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准;就是要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打造“清正廉洁、务实创新”的水利行业形象。应该肯定,近几年来,随着我局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活动、“三新三争创”活动、“满意杯”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水利系统的阳光行政、文明执法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水利法治建设得到加强,水利执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继续扩大;水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行政监督制度不断加强,阳光行政和文明执法水平得到提升。但是,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水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与党和人民对我们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与完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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