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行风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市深入推进“四大整治”活动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深入推进“四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创先争优”活动和“七个凡是”的工作要求,以解决游客和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行业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切实加强行风建设
通过不断整治,全面提升行业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服务设施、服务品质、服务水平、消费环境、人员素质“五个一流”的目标,以更加良好的形象,为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提供行业服务
二、整治范围和责任单位行风整治的对象是指直接为市民、游客和企业提供服务的相关行业
结合行业特点,整治工作任务具体分解为:旅游弛包括星级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车队、购物商店、农家乐等,由县旅委负责;商贸行业,包括各类百货商场、超市、专卖店、县烟草公司、县石油公司等,由县工商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包括汽车客运、出租车等,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卫生行业,包括各类医院、门诊部、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售店等,由县卫生局和药监局负责;教育行业,包括各类学校、幼儿园等,由县教育局负责;石文化行业,包括各类娱乐场所、网吧、安广网络等,由县文广新局负责;金融行业,包括县农行、县建行、县农合行、县工行、县中保公司、县人寿公司等,由县人行和银监局负责;经信行业,包括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邮政局、县供电公司等,由县经信委负责;住房城建行业,包括县自来水公司、各物业公司等,由县住建委负责
县文行办协助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县行业行风整治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1页共4页县国税、地税办税大厅,县公安交警支队,各派出所,县工商局各工商所等行业行风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