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系统“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实施方案水利系统“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实施方案自我市实施“五五”普法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创优宣传方法和手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确保实现“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市“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实施办法,特制定全市水利系统“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三个进一步增强、三个显著提高”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查“五五”普法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市水利系统普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基本原则三、主要内容此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
各县(市、区)、各单位、各处室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情况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XX市“五五”普法终期检查评分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四、步骤和方法1、基本步骤全市水利系统“五五”普法考核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动员部署(4月1日-4月8日)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验收方案和标准,成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进行动员部署
机关各有关处室(含依照单位)要按照检查评分表中规定的要求,将有关台帐资料及其公务员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等整理收齐,于4月底前交政第1页共3页法处
组织自查(4月8日-4月20日)
各地、各单位对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我考核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于4月20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市局政策法规处
考核验收(4月21日-5月10日)
由局政法处牵头,组织人事、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