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调研报告:树立形象入民心,优质服务扩税源树立形象入民心,优质服务扩税源对于国家税收的认识,税收的涵义,人们的认识有所不同,但是就税收的概念而言,至少包括这样几个共同点:第一,征税的主体是国家,除了国家之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第二,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这种政治权力凌驾于财产权力之上,没有国家的政治权力为依托,征税就无法实现;第三,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以实现其进行阶级统治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税收法律是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制度
国家向纳税人征税,是将一部分社会剩余产品或一部分既得利益从纳税人所有变为国家所有
从税收职能来看,税有调节经济的重要方面
税法实施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可以从规范作用和经济作用两方面进行分析
税法的规范作用是指税法调整、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其实质是法律的基本用途在税法中的体现与引申,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税法的制定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和方向,即起到一种指引作用;税法作为法律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作用;依靠税法指引的方向和提供的评价标准,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从而在税法许可范围内,对自己的行为做出最合理的安排;税法的强制作用是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进行制裁而产生的法律保证,是税收强制性的法律依据;税法的实施可以对以后人们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作用可以说是税法评价作用与强制作用的延伸
税法是调整经济分配关系的法律
因此,必然会产生种种经济职能,从而使税收的经济功能在法律形式的保障下得以充分发挥
保证国家财政需求是税收最根本的职能,税收制度成第1页共3页为法律,是国家及时、稳定取得财政收的一大重要保证;调节宏观经济是税收的基本职能之一,税收采用法的形式,可以